微信公眾號

董秘信箱:000886@hihec.cn

創造自我 分享成就 超越自我

建設美好新海南

首頁  >  投資者關系  >  投資者園地

首頁  >  投資者關系  >  投資者園地

投資者關系

《新證券法》中的代表人訴訟制度

發布日期:2022-03-15

 《新證券法》中的代表人訴訟制度

什么是代表人訴訟制度? 根據新《證券法》第九十五條對代表人訴訟制度作出的規定:

投資者提起虛假陳述等證券民事賠償訴訟時,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且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可以依法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

對按照前款規定提起的訴訟,可能存在有相同訴訟請求的其他眾多投資者的,人民法院可以發出公告,說明該訴訟請求的案件情況,通知投資者在一定期間向人民法院登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對參加登記的投資者發生效力。

投資者保護機構受五十名以上投資者委托,可以作為代表人參加訴訟,并為經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確認的權利人依照前款規定向人民法院登記,但投資者明確表示不愿意參加該訴訟的除外。

代表人訴訟制度的優勢在于一個團體請幾位代表人進行訴訟,若案件勝訴,則提起訴訟的投資者團體各自根據判決結果接受賠償即可,大大提升了案件審理的效率。例如欺詐發行案件,往往涉及到人數眾多的投資者群體,這類案件如果不通過代表人訴訟的形式進行,通常會被拆分成幾百上千件案子來審理,導致案件審理速度非常緩慢。

普通代表人訴訟

普通代表人訴訟是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新《證券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提起的訴訟。普通代表人訴訟可以理解為“明示加入”制的代表人訴訟,需要投資者去法院登記加入,才算加入了原告的范圍。沒有登記這一主動行為的投資者,即便因同一案件受到損失,也不被納入原告范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院在確定權利人范圍后 5日內發出權利登記公告,公告包括以下內容:(一)案件情況和訴訟請求;(二)被告的基本情況;(三)權利人范圍及登記期間;(四)起訴書中確定的擬任代表人人選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五)自愿擔任代表人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材料的期限;(六)人民法院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公告期間為 30日。

特別代表人訴訟

特別代表人訴訟是依據證券法第九十五條第三款規定提起的訴訟,即由投資者保護機構受50名以上投資者委托,作為代表人參加訴訟。特別代表人訴訟的特別之處就在于,首席原告只能為投資者保護機構,并且通過登記結算公司的后臺數據確定原告范圍。究竟多少投資者因為上市公司的欺詐發行或虛假陳述的違法違規行為受損,每個人受到多少損失,這一數據可以直接從登記結算公司后臺拉取出來,即為特別代表人訴訟的原告范圍。如果沒有投資者明確表示退出,那么默認該名投資者加入到集體訴訟當中,這便是特別代表人訴訟的 “默示加入,明示退出”機制。

特別代表人訴訟的創新安排

新《證券法》規定的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有以下幾點重要創新:

一是規定投資者保護機構為首席原告。即便投資者保護機構并非屬于證券侵權行為的受害方,特別代表人訴訟中,也必須由投資者保護機構作為首席原告,作為法定的訴訟代表人參與證券訴訟。這一規定防范了境外證券集體訴訟中的濫訴問題。例如在美國,集體訴訟對首席原告沒有限制,并且集體訴訟案件通常涉及金額較大,律所通過代理集體訴訟可以賺取高額的費用。因此只要上市公司出現問題或瑕疵,就會出現一堆律師召集投資者去起訴上市公司,產生嚴重的濫訴問題。而新《證券法》規定下的特別代表人訴訟則有效的防范了這一情況的出現。

二是利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數據優勢。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可以根據被告侵權行為期間的相關交易數據整理出受損投資者的范圍及受損金額,準確定位原告范圍。而相較于國外的集體訴訟案件中,律師通常要花費大量的時間證明原告權益受到侵害這一事實,不僅影響了訴訟效率,還會導致高額的律師費的產生。

三是“默示加入,明示退出”機制。這一機制借鑒了境外集體訴訟的機制設定,沒有明確表示退出訴訟的投資者,都默認納入原告范圍,可以享受案件的賠償結果,進一步加強了我國投資者權益的保護。

(來源:中國證券業協會)



版權所有?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藍天路16號高速公路大樓

郵政編碼:570203 電話:(0898)66799790 傳真:(0898)66790647 瓊ICP備11001391號-3

電腦版 | 手機版

版權所有?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藍天路16號高速公路大樓

郵政編碼:570203

電話:(0898)66799790

傳真:(0898)66790647

瓊ICP備11001391號-3

乐发lv